尊敬的乘客:
请在预定前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如果对以下条款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或者您的旅行顾问联系,尤其是与以下条款相关部分:
(1) 医药条款和警告(条款3.5)
(2) 取消政策(C部分)
(3) 责任与声明规定(条款19-24);或
(4) 任何其他规定

目录

一 出发之前


乘客承运与行李运送条款——2008年2月起施行

出发之前
1、承运合约
1.1在您的《行程确认书》签发之后,您就与我司确定了有关列车乘坐的合约(《承运合约》)。《承运合约》受以下条款约束:
(a)《唐古拉资料说明书》与所列出的服务条款,及我司手册中发布的《预定确认单》
(b)此服务条款
(c)《行程确认书》,以及
(d)我司规章
1.2有关搭乘列车的其它条款
(a)搭乘列车需服从铁道部及沿途经过的各铁路局所颁布的运输条款。
(b)由其他个人或团体以我公司名义进行列车运送,与之相关的运送部分也应服从该个人或团体的条款。
1.3如果以上1.1条款中所列事项以及1.2条款中相关事项存在任何矛盾或冲突,以前者为准。
1.4最高法律
如果此服务条款中任何规定或规定中任何部分与国家法律或者政府规章相违背,或者与其他团体无法通过协议规避或者调整的协定相违背,或者无效、不可执行,此类无效或不可执行部分不会影响其他规定或者规定的组成部分。
1.5变动
我们或将在不另行通知的情况下更改此服务条款。而这些改动条款在行程开始后将不会对您实行。
1.6免费承运
除非我司另有相关的合约或规章实施,此服务条款同样适用于免费承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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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程确定
2.1行程确定所需要求
(a)只有当您在出发前向我们出示有效《行程确认书》和您的护照或其他正式身份确定资料(另见3.3条款),我们方可对您进行承运。
(b)《行程确认书》只有承运发生在始发站与终到站之间,并且时间完全符合《行程确认书》所示日期时方为有效。
(c)如果您出示的《行程确认书》发生改动,但此改动并非由我公司或我公司授权之代理做出,您将无权登乘列车。如果您使用该《行程确认书》搭乘列车,将被视同无《行程确认书》,须另行支付所有费用款项。
2.2有效时限
(a)根据2.1条款,《行程确认书》仅在该《行程确认书》所示日期内有效。未在指定日期内使用的《行程确认书》将被视为无效。
(b)我们仅在《行程确认书》有效期限内,根据2.3条款中关于资费留存或取消预订之支付方式的说明,退还款项。
2.3乘客所作更改或取消预订
更改或取消预订的安排,以及与此相关的费用,请参照《预订确认单》所示说明。
2.4不可转让
(a)《行程确认书》不可转让。任何《行程确认书》仅限本人使用。一旦我们为持他人《行程确认书》者提供了承运服务或者退还了款项,我们将无法向该持有人对《行程确认书》真正持有者造成的损失与伤害负责。
(b)如果您的《行程确认书》是使用信用卡支付,信用卡持有人必须是您本人或者与您一同搭乘列车者。
2.5《行程确认书》发生遗失
(a)如果您的《行程确认书》发生遗失或是无法找到,您应该即刻通知我们。我们并无义务向您提供所遗失《行程确认书》的复印件或者退还相关款项(或任何部分款项),也无义务支付您因被要求出示《行程确认书》时无法提供而需支付的费用。
(b)我们将完全依据我们的判断,决定不收取额外费用为您签发新的《行程确认书》,或者在您支付押金之后为您签发新的《行程确认书》。自新的确认书签发之日起,即表示您同意赔偿我们因向原遗失《行程确认书》持有者提供承运服务或退款所造成的损失。(最高金额可达新的《行程确认书》所示费用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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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线、承运价格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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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拒绝承运
3.1拒绝/取消权
如果我们确信相关举措对于保护我们或者我们的任何乘客是必要的,我们可能会在未经事先通知的情况下,拒绝您的通行、搭乘或者继续旅行,或是取消您的预订。作为此项拒绝与取消权的补充,如果我们确信有以下情况发生,将会采取拒绝或取消措施:
(a)有必要防止任何触犯列车所经过之地法律与条约的行为,或是出于安全考虑;
(b)您曾对我们的雇员、代理、合约人或其他乘客使用恐吓、辱骂或侮蔑性语言;
(c)您的暴力、狂乱、或其他冒犯举止;
(d)您(包括您的行为、精神与身体因素或健康状况)或行李可能对我们、对您自己、对其他人或者财产造成不适、不便或危险;
(e)您的年龄未满16周岁;
(f)您非法携带药物与违禁品;
(g)您拒绝接受对您或您的行李的安全检查;
(h)您可能会向我们、您自己或者其他人要求提供超出我们合理承受范围之外的治疗与帮助;
(i)您未持有有效旅行证件或适当的旅行保险;
(j)您未签署或递交《健康声明表》;
(k)您的健康与体格状况在您签署《健康声明表》之后至您搭乘列车之间的这一段时间内严重恶化;
(l)尽管您持有或者可能持有有效的旅行证件,但由任何政府部门通知我们不允许您进入某些地区;
(m)对您的承运将违反任何政府法律、条款、指令,或者
(n)在您无法遵守我们依法律许可发出的指令时,采取此类措施是适当的。
3.2拒绝承运或取消预订相关事项
(a)当某项预订根据3.1条款取消,《预订确认单》中的条款及您的预订取消将在我们通知您取消预订时正式生效。
(b)如果根据3.1条款取消通行与搭乘,您将无权获得退款或者您所支付款项的任何部分。
(c)如果根据3.1条款取消后续旅行,您将无权获得退款或者您所支付款项的任何部分。您还须支付由我们单方认定的《承运合约》规定之外的相关服务费用,并向我们赔偿因您的行为而导致的其他费用。
3.3签证、通行证和进入许可
(a)持有您所有的旅行证件(例如您的护照、医疗卡等)是您个人的责任,非中国公民应持有不受限制的有效中国签证和适当的旅行许可,您还须持有任何相关政府部门所要求的健康证明。外国护照须在您到达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有效。
(b)我们拥有检查您护照与其他旅行证件的权力。
(c)如果您没有合格的签证及符合要求的旅行许可,我们有权拒绝您搭乘列车,此时,您无权利要求退还费用或者部分费用,同时,您还需向我们支付因相关部门或者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您的旅行证件不符合签证、许可与进入要求而造成的任何罚款、搬运费用、滞留费用。
3.4根据《唐古拉资料说明书》与我们的《预订确认》,您必须在预订时拥有通用、有效与足够的旅行保险。如果您无法根据我们的要求出示此类通用、有效与足够的旅行保险,我们保留拒绝接受预订以及拒绝您通行、搭乘的权利。您还须同时向我们提供您的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您的保险号码以及24小时急救医疗电话。
3.5先决医学状况——警告
(a)青藏铁路的最高点可达海拔5,072米或16,640英尺,而前往丽江的列车也可达低于海拔3,000米的地方。尽管行程并不要求极度旺盛的体力,您仍可能感觉因为高海拔而造成的身体不适,有些高原反应可能并不剧烈,并会随时间流逝而缓解,但您也可能遭遇更严重的症状。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可能影响您的旅途体验。
(b)您将自行承担参加旅程的风险,如果我们单方面认为您不适合参加旅程或可能让其他乘客承担风险的情况下,我们有权拒绝您搭乘列车。我们的身份并不最适合、也没有责任对您的状况提供意见,但我们强烈建议您在出发之前向您的医生咨询。如果您在意自身健康或者有其他身体状况,您必须在出发之前向您的医生咨询。
(c)您(每位乘客)在您获得预订时,都将被要求向我们出示《健康声明表》,以报告以下事项:
(i)任何在旅程中需要获得医学或专业治疗的身体或者精神状况;
(iii)任何将导致您在旅行中发生不适或者任何需要特殊照顾或帮助的情况;
(iv)任何可能需要的通行协助以及陪同乘客可随时提供此类帮助的确定。鉴于车厢内的布局,列车上的通行是需要考虑的事项,我们很抱歉地说明,标准的轮椅无法在走道内通行。
(d)如果您的健康与体格状况在签署《健康声明表》时到您搭乘列车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严重恶化,我们要求您立即通知我们。
(e)我们无法承运已进入妊娠期第24周的孕妇。如果您怀孕了,您需要出示出行前一周内签发的证明,证明您的身体条件适合旅行。我们对整个旅程内任何与妊娠相关的复杂情况不负有责任。
(f)当您登上列车时,应确认并保证:
(i)您已经阅读过《唐古拉资料说明》和我们的《预订确认单》,也完全知晓需要足够的旅行保险,以及与铁路和高海拔有关的出行危险;
(ii)您知晓列车的状况以及车外观光可能会在未事先通知的情况下有所变动;
(iii)您的《健康证明表格》内容必须真实无误,您的身体状况适合旅行,您的健康与体格状况在您签署《健康声明表》时到您搭乘列车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没有发生剧烈变化。并且,
(iv)您的身体以及其他状况也适合参加旅行。
(g)如果我们认为您可能会向我们要求超出我们合理承受范围之外的治疗与帮助,我们保留拒绝您搭乘列车的权力。
(h)在格尔木与拉萨区间,列车上将配备一位医生,以应对在旅途中可能增加的紧急状况,采取仅限于急救和其它基本治疗的医学措施。因此您需要随身携带任何您在旅途中可能需要的药品。
(i)相关政府部门可能会需要您填写他们提供的有关健康声明或要求您接受适当的医学检查。因此我们建议您在出发前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对因您未进行身体检查而产生的任何后果,包括相关政府部门阻止您继续旅行等,我们不负有责任。
3.6数据保密政策
(a)请您知晓,我们将会向您搜集与行程相关的私人与医药信息,在此,您同意将这类信息资料提供给经常位于境外的第三方,以期与您所预订的旅程保持联系。我们详细的隐私政策可在我们的网站上获得,或直接索取。
(b)请您知晓,在行程中,不时会有摄影师或者摄像师出现。这些摄影师或摄像师可能会拍下您与其他乘客的影像(肖像)。在此,您同意授予我们在任何媒体使用这些未经编辑、已编辑或者以我们认为所需其他方式处理过的“肖像”的权利。在此,您也同意我们出于3.6条款中的需要,保存或在世界范围内传递这些肖像。
3.7照相和拍摄
(a)旅途中的某些部分及列车内的一些场合是不允许照相或拍摄的。我们将在您登车时以及在现场提醒您。
(b)如果您拍摄或录制了列车的照片或影片,在此,您同意在未获得我们书面授权之前,不会在任何媒体上发布这些照片或影片。
(c)没有我们的书面许可与相关政府部门许可(如果需要的话),列车上任何商业的拍摄或录影都不被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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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路线
4.1概况
《行程确认书》仅在该《行程确认书》所示路线之站点范围内有效。如果这些站点或路线资料未在《行程确认书》显示,可向我们总办公室申请获得。
4.2更改
我们将有可能在不另行通知的情况下更改或压缩《行程确认书》中显示站点、停靠站、目的地,以及路线。我们不对此类变更造成的损失或伤害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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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承运方式
5.1我们将在能力范围内,尽量保证承运在列车上发生。然而我们将有可能在不另行通知的情况下,在承运或部分承运中,使用其他备用列车。也可能在任何行程内,更改以我们的名义参与执行运送的团体。我们同样也可能,在不另行通知的情况下,在部分行程或全部行程中,以其他方式取代列车承运(包括未确定的公共汽车、客车、轿车、船舶或飞机)。
5.2如果我们单方认为承运方式发生了性质或功能上的变化,那我们将:
(a)为您提供该替代承运方式。
(b)在其他时间为您提供承运,而不另外收取费用,或者
(c)为全程或部分行程退款。
5.3承运开始后,如果在继续的旅程中,我们单方面认为我们所提供的承运方式发生了性质或功能上的变化,我们将在后续的旅程中安排以替代承运方式继续为您提供承运服务。或者,完全依照我们的判断,确定退还部分款项。
5.4我们不对任何因承运方式改变使用替代交通用具而造成的损失或伤害负责(5.2与5.3条款所列情况除外)。
5.5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承运方式的改变,5.2与5.3条款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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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费用款项
6.1更改
任何因第三方要求而加诸于我们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铁道部要求的燃料费用或者税费),我们有权将该费用转移给我们的乘客,并不时收取这类额外费用。
6.2费用
(a)承运费用自《行程确认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在《行程确认书》所示日期内有效(同时适用于任何可能的追加费用)。如果更改预订或者重新签发《行程确认书》,那么费用将在由我们确认之日起生效,于更改后的预订以及重新签发的《行程确认书》所示时间内有效。
(b)费用仅包括从发站到到站之间的承运费用,并不包括例如站点之间行李搬运、运输等在内的其他服务或消费。费用仅包括站点之间的餐饮和车外观光费用(包括任何可能的门票费),以及《唐古拉情况说明书》与《预订确认书》所列出的各项服务。
6.3儿童
(a)您的年龄必须为16周岁及其以上。家长或其他18周岁以上可负责的成年人必须与16-18周岁之间的儿童同行,监督这些儿童,并对以下情况向我们作出赔偿:
(i)由该儿童造成的任何损坏
(ii)完全或部分因为缺乏成年人适当监护或照顾而造成的该儿童的任何伤害、疾病或死亡。
(b)儿童的收费标准与18岁以上成年人的收费标准相同。
6.4现金
(a)如果您使用费目表要求以外的现金支付,该费用应根据支付时间,按照我们公布的汇率进行换算。
(b)所有退款将以支付所用的现金方式退还。然而,如果费用是以费目表要求以外的现金方式支付的,那退款将根据我们公布的汇率折合成相应现金再进行退还。
6.5拒绝运送之权力
(a)如果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我们将无义务承运您,或运送您的行李,并可能拒绝您的搭乘或者拒绝运送您的行李,:
(i)任何您应当支付的费用未被支付。
(ii)任何在我们与您、或为您支付《预订确认书》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的人之间达成的信用授权未被履行。
(b)根据6.5条款发生的拒绝承运或中止继续承运的情形,您无权获得任何退款,同时您还须向我们支付所有未支付的费用,其中包括所有根据《承运合约》,因以我们的名义或者我们直接提供的服务而产生的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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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在列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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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承运方造成的取消或延误
7.1我们无法保证《行程确认书》、时刻表以及其他资料上显示的时间不发生改变。这些行程安排可能在未经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发生更改。我们保留在任何时间以任何理由延迟或取消您行程的权力。我们对您无法获取信息并无义务,也不承担责任。
7.2如果在承运前,我们不得不取消承运服务或无法提供承运服务,我们将单方面决定为您提供以下选择之一:
(a)在其他时间内为您提供与原预订安排等值的承运服务,不加收额外费用。
(b)提供比您原本预订价格低的承运服务(如果可以),并退还差价。或,
(c)安排您获得已支付各款项的退款。
7.3根据7.1条款,如果在承运开始后,我们取消或无法继续后续旅程,我们将为您提供以下选择之一:
(a)在其他时间继续您原先的旅程预订(取决于有效性);或
(b)根据我们的计算,退还您所支付全部费用中剩余的款项。
7.4因不可抗力而发生承运方式的改变,7.2与7.3条款不适用。
7.5我们不对因任何取消、延误对您或您的行李造成的损失、伤害负责。也不对列车没有到达、晚点或其他服务的延迟,以及因这些取消、没有到达或晚点、延迟而造成的损失或伤害负责。(7.2及7.3条款所列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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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中途停靠与观光
8.1非计划的中途停靠是不允许的。
8.2所有车外观光都是由第三方旅行服务商运作,我们作为这些旅行服务商的代理预订他们的服务。此类车外观光将取决于可获得性、气候条件以及旅程的时间限制。
8.3车外观光活动会提前数月安排,因此,临时改变是有必要的。这样的观光本身就情况复杂,而且还是由不同的公司提供。此类观光活动的时间与内容安排仅供参考。我们保留做出不经事先通知改变或取消观光活动的权力,由此产生的改变或取消不会做出任何退款或赔偿。除非,我们单方面认为您整个行程的重要部分没有被实现。
8.4您将自行负责承担此类车外观光活动的风险。我们对您在此类观光中造成的任何损坏,个人伤害或死亡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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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补充条款
9.1您须遵守由中国海关或其他政府部门颁布的关于您或您的行李检查、托运行李的法律条文。在受到中国海关或其他政府部门要求时,您应遵守这些规章制度。并应在被要求时,提供所有需要的旅行文件。如果您无法遵守这些规定,我们将不承担责任。
9.2您须遵守我们所有的规章制度,应准备好您的行李与托运行李(如果有的话),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登记地点办理相关登车手续。如果我们认为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登车与行李携带的登记手续,我们可拒绝您登上列车。根据我们制定的《预订确认书》相关条款,您将被作为未成功预订席位或者取消预订的客人收取费用。
9.3当列车安全停靠目的地后,您应尽快下车,并尽快从列车上卸载下您的所有行李。
9.4所有列车上的争执都将暂时由随车列车经理裁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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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套房分配
10.1我们有权力根据我们认为合适的方式安排套房,改变预订。以及将您转移到其他套房中去。
10.2根据10.1条款,如果因任何情况出现套房短缺,我们无法在列车上为您提供承运服务,我们将为您提供以下选择:
(i)其他时间的承运服务(根据可行性),并不收取额外费用;或
(ii)退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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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乘客中途终止旅程/隔离事项
11.1如果我们单方面认为您的行为将对您的身体健康或舒适不利,或影响其他乘客或工作人员的安全,在任何地点,我们都可阻止您进入套房或登乘列车。
11.2如果您因为任何11.1条款所述原因而下车,您将不能够因其所造成伤害获得赔偿与退款。
11.3如果在旅途中您因为受伤、疾病、残疾或检疫而发生延误,或遵照任何政府或有关部门的规定或其他任何原因而被隔离,您将独自负担因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包括遣送回国,以及偿还我们因您的行为而支付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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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乘客所造成的损害
12.1您将对因您的任何行为或者您携带上车的物品而对我们的财产、雇员、代理或代表造成的伤害负责。您有义务为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死亡、伤害、损害和损失向我们作出赔偿。
12.2如果我们的雇员、代理或代表根据您的要求,提供超出《承运合约》规定的服务项目,他们将被认定为以您的名义行事,我们不为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害或损失负责,无论该损失是否因雇员、代理或代表的疏忽、渎职、任意妄为或任何原因所造成。您将为该雇员、代理或代表此行为造成的他人的死亡、伤害或者其他损失向我们作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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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三方所提供的服务
13.1所有我们向第三方预订的服务(包括所有并非由我们提供的列车、航空、酒店、转送、搬运服务,车外观光以及其他任何行李运送服务),是我们在我们的能力范围之内作为您的代理而预订的,我们并不为与之相关的情况中,对您、您的行李或者托运行李造成的丢失或损害负责。
13.2无论该项服务是否是由我方预订,我们对您因与第三方公司或独立运营商之间的安排而造成的遗失或损害不负责。此类安排可能包括,但不仅限于:
(a)并非由我方操作或控制的,与假期和观光有关的服务、产品或是交通;以及,
(b)列车上由医生、牙医或其他医务人员提供的服务与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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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行李
14.1行李限制与储藏
(a)行李安全将由您自行负责。列车上与套房内的空间非常有限,列车没有专为行李准备专门的行李车厢。所有的私人行李都必须存放在您的套房内,套房内在您床下可为两个高度不超过33厘米(13英寸),长度不超过70厘米(28英寸),宽度不超过50厘米(20英寸)的中等行李箱提供空间。超过这一规格的行李将无法在您的套房内适当地存放。如果您希望将超标行李转寄往规定提取地点的话,可为您提供行李转寄服务(参见下面16,17条款)。
(b)您必须遵守我们的规章制度与相关条款,并遵守其他空运航线或所提供的其他交通方式,以及政府部门所发布的有效规定、费用和服务条款。
14.2违禁物品
在任何情况下,以下物品均不允许携带上车:
(a)26条款中规定在行李中不可携带的物品。
(b)行李将要经过的地区与疆域内受限制或禁止的物品。
(c)我们单方面认为所有会导致他人不愉快或不方便的物品,以及会造成损坏或具有危险性的物品包括但不仅限于:武器(包括古董武器或复制品),火器,爆炸性或易燃物品,氧化性、有毒、放射性、腐蚀性成分或物品,非法成分或物品,以及可能造成感染或有害的成分。
(d)活的动物、鸟类、昆虫或鱼
(e)我们认为因其重量、尺寸或材质而不适合储藏的物品。
(f)处方药之外的违禁麻醉药品
(g)摩托车与类似交通车辆、自行车、巡航车;或
(h)酒精与香烟
(i)任何当地法律、国家法令禁止的其他物品。
14.3每间套房都会设有一只存放私人贵重物品的保险箱。然而,您使用该保险箱时,将自行承担风险。如果存放在该保险箱内的物品发生任何损伤或丢失,我们将不承担责任。
14.4行李在出发前将接受扫描。
14.5如果我们认为有违背以上14.2条款的情况发生,我们的雇员或代理将有权力在您在场的情况下,对您的行李进行检查。如果我们无法确定和找到您参与此类检查,或者您无法参与或拒绝参与,那么我们将在您缺席的情况下进行此类检查。因此类检查产生的费用应由您来支付。如果通过合理范围内的努力,我们依旧找不到行李的主人,那么我们将保留拒绝搬运该行李的权力。
14.6如果您的行李中存在或者您携带有任何不适合携带的物品,此类物品的运送将受到相关条款规定的限制。
14.7我们可能拒绝运送任何不符合14条款规定的行李(不被接受行李),无论这些“不被接受行李”是在何时被发现的。在此情况下,您将无权获得我们已征收费用的任何退款。无论我们何时发现或是在安检中发现此类“不被接受行李”,您还将向我们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损坏和人身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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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行李协助
15.1火车站通常运送行李的人员并非我们的雇员、代理,运送工具也并非我们的推车。车站可供使用的其他运送设备也并非我们的财产。如果您雇佣此类服务或使用此类工具将独自承担风险,并支付相关费用。我们对此类运送人员、推车和工具可能对您或您的行李造成的损失、伤害不负责任。
15.2如果我们的雇员、代理或者代表帮助您装载或卸载行李,此类协助将被认为是以您的名义进行(除非它属于《承运合约》规定范围),我们将不对因此类工作人员、代理或代表的疏忽、渎职、任意妄为或其他原因所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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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托运行李
16.1如果您只想携带列车行程所需的行李,我们可向您提供其他行李转寄服务。当您到达目的地时,其余行李将会在目的地等候您。在您预订行程或者办理登车手续时,可选择此项服务。
16.2此项行李转寄服务由第三方提供,因此费用与条款应遵照服务提供商的规定。您使用该服务时,将自行承担风险。需要澄清的是,从您开始使用该服务时起,我们就不再对可能造成的行李遗失和损坏负责。
16.3我们强烈建议您不要在您的托运行李中存放您的旅行证件、易碎或易腐坏物品,钱物、珠宝、贵重金属、机密文件、及其他贵重物品、商业文件等,或者14条款中特别说明的物品或物品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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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托运行李递送与提取
17.1提供行李转寄服务的第三方将单独对您托运行李的处理、运输和递送负责。除非有其他说明,您的托运行李将被送往您下车目的地的指定地点。
17.2此类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单独对您托运行李收集的安排和处理负责。当然,如果允许的话,我们将为您安排护送,将行李护送至指定下车地点(除非有其他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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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无人提取的行李与托运行李
18.1托运行李
我们将不对任何托运行李的找寻或未发生移动负责。我们或许之后可以帮助您确定此类行李的所在位置(可能需要额外费用)。然而,我们无法保证一定可以提供此类服务或此类服务一定获得成功。
18.2无人提取的行李
(a)在您达到目的地并有足够时间提取行李之后,我们将不会以行李的承运商或仓库保管员的角色对您的行李负责。
(b)运送完成后,任何未被认领的行李或遗落在列车上的行李将需要收取费用。除非在14天内认领,否则您的行李将被视作遭丢弃,并可能被我们出售或丢弃。容易腐坏的物品在被发现后,可能被即刻出售或丢弃。根据我们因保管行李而花费的费用,我们对所保管的行李有特定与总体的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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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我们对遗失和受损行李所负责任
19.1责任豁免
您将承担所有携带行李的风险。我们不对由此而发生的行李遗失或损害负责(需要澄清的是,包括在您入住前或从列车下车后发生此类情况),除非此类遗失或损坏是由于我们的粗心、疏忽、渎职、任意妄为或非法行为而造成。我们不对由第三方造成的任何行李遗失或损害负责。除却以上免责声明,我们也不对任何以下情况负责:
(a)行李迟到;
(b)您个人看护的情况下,或是您套房保险箱内任何钱物、珠宝、相机、电器、证件或其他私人物品的丢失;
(c)由以下情况造成的行李遗失或损坏(包括任何间接或后续遗失或损害)。
(i)它未被正确包装或标识;或
(ii)它包含或由任何易碎、易腐坏物品或者易被其他物品损坏的物品组成;
(iii)它包含不被允许运输的物品,或可能造成遗失或损害的物品
(iv)您的行为、拖延、疏忽、懈怠或违法行为
(v)由于您未能遵守相关条款、我们的规章制度、承运条款或其他适用的规定;或
(vi)由铁路方员工、代理或代表的行为、拖延、疏忽而造成。
如果我们可以证明,遗失与损害可归因于19.1条款(c)项说明中任何一项或几项原因,那么该遗失或损害将被假定为是因此而发生的。除非您可证明它其实是由其他一个或多个原因造成的。
19.2责任分摊
如在任何事件中,我们应根据19条款为遗失和损害负责时,根据香港与责任分摊相关的法律,您将应分摊相关责任。
19.3责任范围
如在任何事件中,我们应根据19条款为遗失和损害负责时,我们向每位乘客提供的赔偿上限是1,000美金(或者是由我们通知的其他数目),或是根据我们所公布汇率所兑换的与之等量的其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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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我们对死亡、伤害所负责任
20.1除非有证据可以证明此类死亡或人身伤害是因为我们的错误或非法举动、疏忽(在该范围内,并且此类责任在法律管辖范围内),否则我们不对死亡或人身伤害负责。
20.2无论是否是由于您的疏忽和懈怠而造成的精神痛苦,我们将不承担责任。
20.3如果您的年龄、精神或身体状况等将对您造成风险,无论是否是由于您的疏忽和懈怠,我们将不对由此原因而造成任何伤害、残疾、或疾病,包括死亡,以及恶化负责。
20.4我们不对任何间接或后续损失负责。
20.5任何情况下,如果我们为您对死亡、人身伤害或伤害负责,根据香港与责任分摊相关的法律,您将应分摊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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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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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规章制度
21.1在所有时间内,您都必须遵守我们关于列车管理的规章、规定、秩序等条款。
21.2没有我们书面允许,您将不允许在列车上向其他乘客推销具有商业目的或广告目的的产品或服务。
21.3请您知晓,列车必须根据既定时刻表按时出发。如果您因任何原因错过了火车,或者您因为任何原因提前下车,我们都不对此负责。在此情况下,您也无权获得赔偿与退款。
21.4整列火车都施行严格的“禁烟”政策,敏感的烟雾警报器安装在车厢的多个位置。
21.5为避免打扰其他乘客,移动电话只允许在您的套房内使用。在列车公共场合使用移动电话是被严格禁止的。在列车上(包括在您的套房内),您须将您的移动电话、蓝莓手机或其他电子通讯设备调整到“震动”或“静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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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例外条款与限制
22.1在所有有效法律或惯例约束下,这里由我们颁布的所有责任范围与例外条款都不可被放弃。
22.2我们对所有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伤害、人身伤害(包括精神痛苦)不负责任。
22.3我们对于您在列车外发生的任何情况都不负责。
22.4我们的任何例外条款与职责范围将惠及并适用于我们雇员、代理或代表的利益(只要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或者任何为我们提供火车交通或其他交通工具的个人或部门,以及他们的雇员、代理和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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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修正与弃权
我们的任何雇员、服务人员或代表都无权更改、修正或者放弃任何《承运合约》内的服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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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索赔与起诉
24.1概况
(a)除条款24.2项列出情况之外,根据《承运合约》,(i)在您到达目的地并离开列车后,或(ii)行李由您或以您的名义搬离列车后,因任何损失或损害而对我们采取的起诉将被视为无效,除非:
(i)在发现遗失或损害后,立即通知我们;或者无论如何,在下车或行李搬运前通知我们。如果此类事件或情况在到达目的地时发生,您务必应在您离开列车相关方位前通知我们;或
(ii)发生的此类事件或情况所造成的后果极为严重,涉及数目巨大,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害如此明显,我们不可能在发生时未加留意,这将成为要求赔偿的主要原因;或
(iii)如果损失或损害很不明显,无法在到达目的地离开列车的短时期内被觉察,而行李无法在搬运下列车后即刻发现,那么:
(A)在发现遗失或损失后的第一时间,或者在您抵达终点站下车后的7天之内,或者在您移动行李后立即通知我们,并提供关于造成遗失和损害的相关事件或情况的详细细节;以及
(B)您可以证明遗失或损坏在搭乘列车过程中造成。
(b)除非您通知随车列车经理,否则24.1条款中所述情况索赔无效。
(c)如果根据上述24.1(a)条款发生的有关行李的任何遗失或损坏,我们将根据行李情况损失、损害可能达到的最大范围、发生原因和发生地点,尽快完成书面报告。此类报告将尽我们所知,包括所有的关于行李状况的证据,以及其他所有因素。
24.2索赔
所有的索赔应在旅程结束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递交到我们总办公室。只有在您出示《行程确认书》或其他可证明您有权向我们采取法律措施的文件。我们可能,在解决索赔事宜时,保留所递交的、有助于索赔的所有文件。
24.3法律措施
(a)如果不在行李丢失或损坏日期起,或是发现行李丢失或损坏日期起,或行程结束日期起一年内采取法律措施,那所有关于行李的遗失或损坏的权利将被认定无效。哪一日期靠前,则由该日期起开始计算。
24.4在任何有效法律或制度前提下,任何因素都不可规避或排除所有在更短周期限制内向我们提出赔偿或对我们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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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权限与适用法律
25.1请您知晓,针对任何提供行程内铁路服务的铁路相关部门的索赔,依法只能在意外或事故发生地所在的省份、地区或疆域内向合乎资历的法院提出索赔诉讼,此类索赔将依据该省份、地区或疆域内法律进行判决。
25.2除在25.1条款中所列情况外,此“服务条款”规定下的行程遵守香港法。除条款25.1所列情况外,香港法庭拥有判定行程相关索赔的唯一权限,其他任何国家、省份、地区或疆域内的法庭明确无权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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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此条款中特定措辞的含义解释
26.1在此服务条款中,除非上下文需要,否则:
26.2字词表示的单数个体也包括复数个体,反之亦然。字词表示的男性个体也包括女性个体,反之亦然。
26.3有关条款与次条款的仲裁,参照此服务条款中各条款与次条款。
26.4条款的标题并不影响这一服务条款的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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